本網李姚春訊
今年4月4日,一輛杭州號牌的大貨車在廣東湛江因駕駛員開車途中低頭撿拾手機導致車輛失控,發生追尾事故,致三車連環相撞、5人死亡的事故。5月22日余杭高架道路上一24歲的輔警在協助處理事故時,被一輛正在玩手機的轎車正面碰撞致死。2014年7月杭徵高速杭州臨安出口的匝道上發生一起大客車翻車事故,造成6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罪魁禍首就是客車司機因使用手機,一心兩用,分散精力,減速不及,高速駛入匝道造成翻車。貴州省紫云縣2016年“8·20”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車輛發生側滑,致使右側車身與道路左側鋼筋混凝土防護欄端頭碰撞后翻墜入6.2m深的路溝中,造成4名乘車人當場死亡,7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共11人死亡、28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袁仁海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客車在行駛過程中連續接打手持電話、未集中精力謹慎駕駛、超速行駛,是導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據統計,2016年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中,因使用手機、分心駕駛導致人員死亡的事故占44.3%。因使用手機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有增無減,而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占例大大上升。
手機己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工作、娛樂的工具,智能手機更是中、青年人的追捧。有的駕駛員邊開車、邊撥號碼、邊發短信、微信;有的甚至邊看視頻,邊開車;有的是邊用手機邊聊天、拍照,險象環生,事故頻發。有人認為用藍牙耳機就沒問題了,其實用上藍牙耳機駕駛也是非常危險的。一輛80km/h速度行駛的汽車,如果駕駛員低頭一秒鐘接撥手機,汽車就盲開22.2米,如算上人與汽車制動器的反應時間1秒鐘,則相當于盲開了44.4米,危險程度可想而知。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包括疲勞駕駛、駕車時吸煙、打手機、聊天、更衣、低頭撿東西、看車載電視、單手握方向盤、化妝等。
研究發現,駕車撥打或接聽電話有3大危害:一是分散駕駛人注意力,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人腦反應比酒駕還要慢30%,大大削弱了駕駛人的應變能力;二是駕車打電話導致交通事故風險比通常高4倍,三成以上致命交通事故是因駕駛人注意力不集中所致;三是駕車撥打或者接聽手機還會影響其他車輛的通行效率,加劇路面車輛擁堵,不利于道路暢通有序。有人認為,改用耳機或使用車載電話就不會有危險了,事實并非如此,耳機或車載電話雖解放了雙手,但并沒解放駕駛人的大腦,通話過程仍會分散駕駛人注意力。
為什么開車打手機、玩手機屢禁不止,而且非常普遍,導致事故頻頻發生,這與我國的處罰力度太輕有關。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扣2分,罰款50—200元。而英國:開車打手機可能面臨“危險駕駛”的起訴,最高可判2年刑。新加坡:開車時使用手機,將面臨最高12個月監禁和2000新加坡元罰款。對比可知,我國的處罰力度太輕了。對此:
1、建議應盡快將毒駕、玩手機等違法駕駛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范圍,強化法律的威懾力。同時要發揮地方法規的作用,經濟發達地區理應率先做好立法、用法的模范,提升法制意識,用法律規范駕駛行為。(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2、加強駕駛安全宣傳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尤其是職業駕駛要率先垂范,做好文明駕駛的模范。明年是我國人民生活水平要全面實現小康目標,道路交通安全首先要達標。
3、下定決心,要像杭州當初整治斑馬線禮讓行人一樣,加強查違執法力度,運用科技手段提高執法效能,促成人們改變玩手機這一陋習,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