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李姚春訊
經過堅持不懈地追蹤調查,2019年9月7日,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將交通肇事逃逸致人二級重傷的62歲拾荒者李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法律不同情弱者,盡管李某靠拾荒度日,但他仍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無牌電動三輪車發生事故后逃逸】
6月29日20時59分許,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值班室接到110指令:“東洲華墅沙村中間馬路上,一輛電動三輪車與一輛電動自行車刮擦,電動三輪車逃離現場,有人受傷!敝蛋嗝窬⒓蹿s往事故現場,途中接到報警人來電稱傷者傷勢輕微自行處置,經過再三確認之后帶領警組返回中隊。次日又接到傷者家屬來電稱傷者許某顱內出血,要進行開顱手術治療。了解情況后,民警安排好手頭工作立即趕赴人民醫院了解事故情況,隨后前往事故現場進行復勘。
【全中隊齊心協力成功找到嫌疑人】
從報警人處了解到,事故發生在東洲富春江村和華墅沙村中間路段,對方是一輛三輪車,其余特征均不清。事故警組立即開始監控排查,通過案發時間、報警時間預估大壩過來的大概時間來尋找嫌疑車輛,鎖定了一輛嫌疑最大的藍色無牌電動三輪車,行車軌跡倒查至監控盲區斷了線索,搜查進度陷入了僵局。中隊長了解案件進展之后,緊急召開會議,雖已是下班時間,中隊大半民警、輔警自覺參加,集思廣益,討論追逃方案。隨后成立追逃小組分別前往何埭村、華墅沙村進行地毯式摸排,利用監控截圖打印照片走訪群眾搜集線索。功無枉費,力不白出,終于在華墅沙村一處廢品搜集站成功找到了嫌疑車輛與嫌疑人李某。
【鐵的證據面前無所遁形】
在現場,對李某的電動三輪車上的痕跡進行了測量固定,與許某的電動自行車上的痕跡進行比對,發現痕跡的形狀、大小、高度都極為吻合,同時李某電動三輪車痕跡處與綁著的一條麻繩上均殘留著紅色的漆塊,紅色正是許某電動自行車的顏色。民警依法連夜傳喚李某至事故中隊接受調查,面對詢問,李某顯得輕描淡寫,始終不承認與人發生過碰撞,并拒絕在筆錄上簽字。隨后,民警委托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浙江共安鑒定公司)進行兩車痕跡細節、油漆成分的對比,比對結果顯示兩車痕跡吻合,微量元素檢驗鑒定結果也是相同的,證明兩車發生過碰撞。民警終于放下了心中的一塊大石,之后要做的就是靜靜地等待許某傷殘鑒定結果。9月6日,司法鑒定部門鑒定結果顯示許某重度顱腦損傷,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李某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在最后一次訊問筆錄中,李某也終于低頭坦白,承認事發當時自己的車輛確實與一輛電動自行車發生過碰撞,因車輛無保險,害怕擔責,在下車查看了車上東西沒有掉落之后便駕車離開了現場。
【案件小結】
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必須做到快偵細勘,及時固定證據,重視制動痕跡、碰撞痕跡、現場散落物、人體衣著損傷情況等痕跡物證的勘驗。本案雖然案件破了,但仍然讓人感到格外沉重,事故給社會、給兩個家庭留下了難以挽回的悲傷和損失。如遇交通事故,司機應在第一時間保護好現場向警方報案,積極主動搶救傷者。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存在僥幸心理逃逸,等待肇事者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